• 韓非子

    韓非(約前280—前233年),漢族,戰國末期著名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尊稱韓非子或韓子。韓王(戰國末期韓國君主)之子,荀子的學生。
    作為秦國的法家代表,備受秦王嬴政賞識,但遭到李斯等人的嫉妒,最終被下獄毒死。他被譽為得孟子思想精髓最多的二人之一(另一人為莊周)。著有《韓非子》一書,共五十五篇、十余萬字。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呈現韓非極為重視唯物主義與效益主義思想,積極倡導君主專制主義理論,目的是為專制君主提供富國強兵的霸道思想。
    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理論。主張變法。
    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國家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聖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非子·人主》)。為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非子·主道》);同時,選拔一批經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韓非子·顯學》)。韓非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他強調制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他還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
    對于民眾,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惡”理論,認為民眾的本性是“惡勞而好佚”,要以法來約束民眾,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為萌”。因此他認為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韓非子·心度》)。容易讓人忽視的是韓非是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他認為嚴重的徭役和賦稅只會讓臣下強大起來,不利于君王統治。
    對于政治,韓非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他強調制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
    0 0
上一個:可可·香奈兒
下一個:薩特
他/她的經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