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換個世俗一點的說法就是,讓人幸福的工作才會賺到大錢。 人在喜歡什麼的時候,變回支付金錢。例如開心、享受、有趣、好吃、歡欣雀躍。當感覺喜悅、認為與幸福相連接的時候,人們會在這件事上發現價值,並針對這廂價值予以付費。我認為,這正是創造利潤的開端。 思考“這項工作的利潤會不會提升”與思考“這項工作能不能使人幸福”是相互連接的。所以,我才會覺得這個原則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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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的要訣》[38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