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與予 , 這個道理是平衡, 在經商的過程中 或是日常生活中 , 如果利益雙方得不到平衡 , 那麼就會產生矛盾和沖突 , 如果矛盾和沖突 , 得不到合理的解決辦法 那麼最終 , 誰的目的都達不到 。 予 就是 , 合理解決這一矛盾沖突的最好辦法 , 通過這一辦法 , 解決了利益各方之間的平衡 , 最後達到了取的目的。 于己有利而于人無利者 ,小商也, 于己有利而于人亦有利, 大商也, 于人有利 于己無利者, 非商也 , 損人之利以利己之利者, 奸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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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大商孟洛川》[38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