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賓諾莎

    巴魯赫·斯賓諾莎(1632年11月24日~1677年2月21日)西方近代哲學史重要的理性主義者,與笛卡爾和萊布尼茨齊名。 斯賓諾莎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個從西班牙逃往荷蘭的猶太家庭。年輕時進入培養拉比的宗教學校,在艱難的生活條件下,他仍然堅持哲學和科學的研究,他的思想通過通信方式傳播到歐洲各地,贏得人們的尊重。他的主要著作有《笛卡爾哲學原理》、《神學政治論》、《倫理學》、《知性改進論》等。
    斯賓諾莎是一名一元論者或泛神論者。他認為宇宙間只有一種實體,即作為整體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他的這個結論是基于一組定義和公理,通過邏輯推理得來的。斯賓諾莎的上帝不僅僅包括了物質世界,還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認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組成部分。斯賓諾莎還認為上帝是每件事的“內在因”,上帝通過自然法則來主宰世界,所以物質世界中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擁有完全自由的,而人雖可以試圖去除外在的束縛,卻永遠無法獲得自由意志。如果我們能夠將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麼我們就愈容易與上帝合為一體。因此,斯賓諾莎提出我們應該“在永恒的相下”(sub specie aeternitatis)看事情。
    在倫理學上,斯賓諾莎認為,一個人只要受制于外在的影響,他就是處于奴役狀態,而只要和上帝達成一致,人們就不再受制于這種影響,而能獲得相對的自由,也因此擺脫恐懼。斯賓諾莎還主張無知是一切罪惡的根源。對于死亡的問題,斯賓諾莎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關于死的默念,而是對于生的沉思。”他的一生也徹底地實踐了這句格言,對死亡一直十分平靜面對。
    斯賓諾莎是徹底的決定論者,他認為所有已發生事情的出現絕對貫穿著必然的作用。他認為,甚至人類的行為也是完全決定了的,自由是我們有能力知道我們已經被決定了,並且知道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做。所以自由不是對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說"不"的可能,而是說"是"並且理解為什麼事情將必須那樣發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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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她的經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