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知道我十四歲。這個我清楚。我還知道有太多人太愛說話,尤其是這個美國佬,嘴巴一刻不停,每次談到你就換上一陣大笑;他把你的名字放在我們沒聽過的人名旁邊,感覺很奇怪,阿連德•盧蒙巴,一個聽著像是昆塔•金蒂家鄉的名字。美國佬喜歡用墨鏡遮著眼睛,仿佛他是牧師,從美國來這兒向黑人訓話。他和古巴佬有時候同進同出,有時候各走各的,一個人開口另一個總是很安靜。古巴佬不亂搞槍,因為按照他的說法,槍永遠需要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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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殺簡史》[191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