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我記得小時候,其實是一個特別喜歡唱歌的小男孩。 每次班里上音樂課,即使老師沒有拿麥克風又或是沒有音樂伴奏,我也會將手舉得老高。然後把書本疊成圓筒狀,快步飛到講台上就扯破喉嚨飆《青藏高原》。雖然明明知道自己的嗓子不夠清亮,吐字總嚼舌根,還是會唱得激情高亢。有很多次,我唱著唱著就直接站在了老師的講課桌上,像一位歌唱家,又唱又晃,還拿著老師的教棒,指揮著其他同學。沒有一個同學說我唱得不好聽,雖然跑調了,但很接地氣。我的歌聲能給他們帶去歡笑,留下深刻的印象。 也許,你活在這個世上已經唱了很多首歌,但你並不覺得有一首歌能夠等別人再聽到時會想起你。這不是你的嗓子不好,音質不准,而是你不懂二十歲之前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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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貓sir的句子》[106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