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本身是一種矗立,和“生”一樣披覆尊嚴,它需要訪問和垂憐,但拒絕輕薄和廉價的施舍。你須仰望 ,須心存虔誠和敬意,你腳步要輕,靈魂要誠實,要以生命的名義獻上一份寂靜、一柱心香……因為那個人, 那個與你一樣有著頭顱、夢想、悲歡、家眷和不盡情思的逝者,你們都是生命,都有著驚人相似的生命共性。 假如你實在做不到,無法獻出這麼多,那唯一的選擇即遠離,遠離別人的不幸,免去打擾人家。 一個沒有悲痛感的人,對悲劇采取缺席的態度,也算是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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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明亮的人》[52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