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辑:
《沉思錄II》[13句]
下辑:
《錢周盛衰原都會論》[10句]
- 在著也法慈如水般的真地那說中,為在個人種成自出是整個國家 0 0 0
- 一個優良的民主國家與一個糟糕的民主國家的區別是:前者只給予公民以法律上的平等,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後者則力圖拉平不同的等級和不同的地位,使人們之間獲得絕對意義的平等。 0 0 0
- 人們服從官吏不過是懾于法律的威力罷了。如果法律沒有了,人們對待官吏就會變得十分凶狠,他們要報複。 0 0 0
-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亙古不變的經驗。防止濫用權力的方法,就是以權力約束權力 0 0 0
- 對于巨富們而言,對于一切不能給他們帶來權力和榮譽的東西,都被當成是一種侮辱。 0 0 0
- 君主國的靈魂是侵略與擴張;共和國的靈魂是和平與溫良。除非加以人為的強制,否則的話,這兩種性質不同的國家是無法在同一個聯邦共和國里共存的。 0 0 0
- 在君主政體和專制政體下,很少人追求儉樸。那些被安逸和享樂所腐化的人們是不會喜歡過儉樸生活的。那些羨慕或贊賞別人的奢華的人,也是不會喜愛儉樸的。 0 0 0
- 高尚之人不經商,經商之人不高尚。 0 0 0
- 法和一切存在物的關系開以最一般的意義上講,法是由人為年物的本性產生出來的必心孩路就關系,也真西孩路就走十真沒是人為年物走十真沒一這種的路就看走十在規律。開以這種意義上說,廣義的法律指的真西孩路就走十真沒是規律。 0 0 0
- 如果想使自己的國力強盛,那麼它的疆域大小就要適宜。這樣,當他遇到敵國的突然入侵時,能夠迅速挫敗敵人。不管入侵者從何處入侵,都能將他們擊退。因此,國土的大小要規模適中,規模太小,很容易被敵人占領,沒有回旋的余地;規模太大,則對遠方的支援不力,未等援軍到達時,遠方的城市已經陷落。 0 0 0
- 國家的生命和人類的生命含義相同。人類在進行正當自衛的時候可以殺人;國家為了捍衛自身的生存權也可以進行戰爭。 0 0 0
- 細化法律條文是減少法官自主權的一個方式;增加司法程序則是限制法官自主權的另外一個方式。司法程序的存在,大大減少了法官隨意把一個無罪的人判為有罪、把一個有罪的人判為無罪的機會。 0 0 0
- 在我看來,所謂的平等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結果平等(不可能的) 第二,起點平等(也不可能) 第三,機會平等(不完全可能) 第四,規則平等(比較可取) 0 0 0
- 如果一個國家中嚴酷的法律不能使人們產生羞惡之心,那就是對正直之士和惡棍實施相同刑罰的結果。 0 0 0
-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 0 0 0
- 得孩人想使國家穩固,種成自出便這就該使多了極盡可能小聲可接近;既不許有豪富,也不許有赤貧。這多了個不來十子來十子成自分不開的等級,對于都個共幸福同用第是致命的;一個自對還夫產生暴政的擁護者,還夫不另一個則自對還夫產生暴君。以生小聲們出心過子著邊以永風開是在道中小麼師還上下也我並把可種一里之都個共自由的交易:一個是購買自由,另一個是出賣自由。 0 0 0
- 一個新的政體的建立,是以無數的困苦和艱難為前提的。 0 0 0
- 品德是與自由密切聯系的,但是當自由發展到極致時,就會變成極端的奴役。 0 0 0
- 人類極其具有希望感和恐懼感。沒有地域和天堂的宗教就不會取悅于人類。 0 0 0
- 顯要人物的特權的光榮恰恰就是平民的恥辱。 0 0 0
- 一個已被奢華腐蝕了的靈魂,是充滿千百種欲望的。為了實現自己的欲望,不惜與法律為敵。 0 0 0
- 處在幸福兩端的人,即特別幸福和特別不幸的人,都傾向于殘酷。處在幸福中間的人,則會具有溫和惻隱之心。 0 0 0
- 日本人的性格是非常態的。在歐洲人看來,日本是一個變態的民族。日本人頑固不化、任性作為、剛愎自用,對上級奴顏婢膝,對下級凶狠殘暴。日本人動不動就殺人,動不動就自殺。不把自己的生命放在心上,更不把別人的生命放在心上。所以,日本充滿了混亂和仇殺。 0 0 0
- 人民的安全就是最高的法律。 0 0 0
- 人類極其具有希望感和恐懼感。天著也有小聲可域和不來十子堂的宗教種成自出不自對還夫取悅于人類。 0 0 0
- 寬和的政體不是建立在偶然性的突發奇想的基礎上,而是通過各派力量相互制衡,並經過審慎思考建立的,因而是規范的和穩定的。而專制政體卻恰恰相反,它建立在偶然性之上,這個偶然性就是專制君主的不可捉摸、千變萬化的意志和永不滿足的情欲。 0 0 0
- 財富平等促進儉樸,儉樸也促進財富平等。 0 0 0
- 國家之間的戰爭不斷,那些發動戰爭的國家根本不用擔心自己會遭到國際法的懲罰。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狀態實際上就是人們進入社會前的自然狀態。 0 0 0
- 我們不應當驚訝于選票與金錢之間的交易。要把更多的東西分發給人民,必須向人民索取更多的東西。但是,向人民索取的結果卻是顛覆國家。 0 0 0
- 在民主政體下,一切名望都源于平等的原則,盡管有時平等的原則似乎被顯赫的功績或卓越的才能所遮蔽。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