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霍布斯

    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s,1588—1679)英國政治家、哲學家。生于英國威爾特省一牧師家庭。早年就學于牛津大學,後做過貴族家庭教師,游曆歐洲大陸。他創立了機械唯物主義的完整體系,認為宇宙是所有機械地運動著的廣延物體的總和。他提出“自然狀態”和國家起源說,認為國家是人們為了遵守“自然法”而訂立契約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機器人,反對君權神授,主張君主專制。他把羅馬教皇比作魔王,僧侶比作群鬼,但主張利用“國教”來管束人民,維護“秩序”。
    霍布斯在西方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產生過深遠的影響。首先,作為“第一個近代唯物主義者(18世紀意義上的)”霍布斯開創性的將新科學和政治哲學融會貫通。機械唯物論是他研究社會政治問題的理論基礎,他指出一切物體都在按照必然的因果規律運動,國家作為“人造的物體”也受因果規律制約,這種規律就存在與人類的心靈之中,通過觀察可以看到。其次,霍布斯是西方近代首位徹底貫徹個人主義的思想家。他將自我保存視為個人最基本的自然權利,視為第一條自然法,獨立並優先于其他自然法,這就根本區別了人依附于自然和秩序的傳統自然法觀念,由此,在他那里傳統自然法實現了向現代自然權利觀念的轉變。再次,霍布斯從抽象人性原則和人的理性概念出發,第一次系統的用社會契約論解釋了國家的產生及基礎,批判了君權神授論,確立了近代資產階級國家學說的基本形態。最後,霍布斯關于國家主權的闡述標致著西方近代政治思想史上國家主權說的正式形成。
    當然,霍布斯的思想的局限性也是明顯的。首先,他的人性論是抽象的、機械的。他關于人性的論述實際上是把資產階級的利己本性抽象化、普遍化為人的本性,而他關于自然狀態的描述實際上只是當時英國內戰和歐洲大陸頻繁戰爭所導致的一種混亂的反映。在此基礎上建立的關于國家起源和本質的理論,自然也是唯心的反曆史的。其次,他的權利觀和自由觀是狹隘的、片面的。在他看來,人們在自然狀態下最根本的自然權利便是自我保存,而在國家產生之後,主權者不得侵犯、不得剝奪的基本權利也只有這一項。他的這種權力觀和自由觀忽視了人民應該享有的其他基本權利,沒有考慮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發展需求和相應的保障。他表達的不過是新興資產階級對國際的根本要求,即保障資產階級的人身安全、財產權利和經濟自由。最後,他的專制主義主張是保守的、不現實的。盡管霍布斯構造了一套關于個人——契約——國家的學說,但他的結論是“利維坦式”的國家,公然為君主制辯護。他試圖用君主制來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從本質上而言它反映了英國大資產階級和上層新貴族對人民的恐懼和防范。然而從現實上講,資本主義的發展不能依靠專制政權,結果是他的主張既不為保王派所接受,也得不到資產階級的歡迎,最終被後起的資產階級思想家所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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