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我想說的是,當年的這場辯論,或許決定了大明的未來,或許黃道周並不明智,或許妥協能夠挽回危局,但不妥協的人,應該得到尊重。 面對冷酷的世間、無奈的場景,遇事妥協,不堅持到底,是大多數人、大多數時間的選擇,因為妥協,退讓很現實,很有好處。 但我認為,在人的一生中,至少有那麼一兩件事,應該不妥協,至少一兩件。因為不妥協、堅持雖然不現實,很沒好處,卻是正確的。 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至少有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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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兒》[378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