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足夠堅強、足夠富有,或者有足夠多的與警察交往的經驗可以讓警察相信你是無辜的,你就會說出7個帶有魔力的字:“我需要辯護律師。”但是許多人認為如果自己是無辜的,就不需要律師。他們相信警察不會對他們撒謊,如果聽到有某項用以指控他們的證據,他們會非常吃驚,而且也無法對此做出解釋。那就是該死的證據——他們的指紋!萊德技術聲稱審訊過程中,那些無辜的人都有一種自我保護的本能,這種本能將會推翻審訊人員的所有質問,但是對一些脆弱的人而言,弄清楚究竟發生了什麼比自我保護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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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不在我》[125句]